写信须知
一、网络理政平台受理范围
(一)网络理政平台的受理范围:
在我市行政管辖区域、管辖范围内,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职责、权力清单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针对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非紧急救助类求助、咨询、建议、反映、投诉等。
(二)不在网络理政平台受理范围内的诉求:
1.超出我市行政管辖区域、范围的;
2.属于国家、省级单位和地方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职权范围的;
3.属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职权范围的(涉及社会管理事项除外);
4.由国家、省、市有关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认定不再受理,已办理终结的;
5.已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途径办理的;
6.属于110、119、120等紧急救助类服务热线受理范围的;
7.无实质性内容的信件;
8.其他不属于网络理政平台受理范围的。
二、网络理政平台网上公开范围
为充分保障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我们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网络理政平台受理范围内的市民来信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网上公开。以下几方面需要您知晓和理解。
(一)我们将充分尊重您的意愿选择是否公开您的来信内容(真实姓名、电话及家庭住址会屏蔽),请您在来信页面勾选相应选项。如您同意公开,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您来信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开。
(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来电,我们将不予公开。
(三)您的来信,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后,您可以在本平台凭来信信息编号和提取码作出评价。评价情况我们将实时公开。
三、温馨提示
为提高办事效率,尽快解决您的合理合法诉求,请您在写信前注意:
(一)写信前请仔细阅读领导分工,如果您写信反映的问题不属于该领导分管,我们将把您的来信调整至相应分管领导信箱。
(二)一信多投,原则上只保留写给分管领导的信件。
(三)属于市级有关部门、区(市)县和乡镇(街道)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请直接给市级有关部门、区(市)县及乡镇(街道)领导信箱写信。
(四)市民来信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回复时限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10个工作日,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
(五)您可以在承办单位回复您的来信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评价。如果您没有评价,届时我们将默认为满意,并进行归档。
(六)为便于承办单位与您联系并及时解决您提出的合理问题,请您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七)您的来信被受理后,可以在本平台点击“信件查询”,按提示查询您的来信处理情况。重复提交信件将不予受理。
(八)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利用网络理政平台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
(九)如果您在网络理政平台使用方面存在疑问,或是对网络理政平台技术改进提出建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