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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办事指南之十二经济困难证明 | ||
答案 | 一、事项名称
经济困难证明。
二、开具单位
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证明事项
(一)市卫计委用于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式样一)。
(二)市司法局、市法院用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分别为式样二、式样三)。
四、政策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第三十六条。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
《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
五、法律援助申请地点及联系方式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市)县法律援助中心(附后)。
六、证明材料有效期
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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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期 | 2025-01-01 | ||
相关部门 | 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