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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电)情况 | |||
来信(电)标题 | 政府临街规划收费停车位? | ||
来信(电)时间 | 2017-01-13 20:54 | ||
来信(电)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来为民排忧解难,现在有个规划收费停车位的问题,目前新津县发展越来越好,可是收费停车位的规划给商铺商户来带了棘手的困难,规划收费停车位距离商铺门一米,商铺门前绿化的大树把各个商铺划分隔开,门前收费停车位正好把铺面堵死,如果不停车,商铺可以正常经营和进出货物,一旦收费停车位有车停在那里,别说商铺的经营,就连最基本的进出人和货物都不能实现,之前是半夜画的车位线,商户都闭店无人知晓,后期有收费人员来商铺门前为轿车停车,经沟通后,说是政府行为,现在又要求商户清理门前划取停车位号码,我们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也无果,相互推脱,说是个人承包收费停车位,划取停车位收费人员说是收费车位由政府规划,现在车位线已经画上,一旦收费停车商户们都无法营业,不知道现在这种行为到底是由哪里来决定的。是否为政府的不顾百姓困难所为,如果真是政府的规划,那临街的商铺商户怎么办?铺子都关闭吗?还是如何?真心的希望能尽快的解决此问题。 谢谢! | ||
领导批示情况 | |||
批示详情 |
市长罗强于2017-01-15 08:48:59批示:谢谢你的来信。请钟静远同志妥处。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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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
新津县(2017-01-24 17:17:29):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新津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一、我局于2015年9月报县政府同意将停车管理事项交县交投公司管理。 二、我局已会同县交投公司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成都市禾信停车管理公司新津分公司在二十一街区玻璃房附近道路超范围施划停车位的行为确实存在。 我局根据调查情况约谈成都市禾信停车管理公司新津分公司,对超范围自行施划的停车位进行了取缔和撤除。目前该公司已对停车位进行了撤除。我局会同县交投公司对成都市禾信停车管理公司新津分公司作出以下要求:今后停车位的施划必须按照交警大队和县交投公司共同规划的区域规范施划,如若再出现类似情况,将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严格管理,加强路段停车秩序的管理力度。 新津县 2017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