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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情况 | |||
来电标题 | [咨询]户籍管理 | ||
来电时间 | 2022-03-31 14:44 | ||
来电内容 | 来话人咨询:通过学历落户条件申请落户天府新区,3月29日部门已开具准迁证同意迁入,因市民还有一小孩必须同市民一起落户,想咨询怎样办理,希望部门回复。 | ||
办理情况 | |||
处理部门 | 市网络理政办拟派工单(主办:天府新区) | 处理时间 | 2022-03-31 14:56 |
天府新区签收工单。 | 处理时间 | 2022-03-31 15:19 | |
天府新区转办工单(主办:天府新区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22-03-31 15:19 | |
天府新区公安局签收工单。 | 处理时间 | 2022-03-31 15:40 | |
天府新区公安局提交办理结果。 | 处理时间 | 2022-04-01 16:31 | |
天府新区提交办理结果。 | 处理时间 | 2022-04-01 21:09 | |
办理结果 | |||
天府新区(2022-04-02 09:14:12):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及未成年小孩现户口在深圳市,3月底已向公安分局中心申请通过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将本人户口迁入天府新区的房屋处,已取得《准予迁入证明》。您称现欲申请将小孩的户口随其一起迁入天府新区的房屋处登记。公安分局告知:您可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重新申请《准予迁入证明》。同时,公安分局告知您办理时所需申请材料。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33116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4月1日与您联系。 |